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,嚷什么?-相聚福冈

走进日本

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,嚷什么?

作者:其实我们不是流氓

20140704-020407-7447248.jpg
 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1日报道,日本政府在当天傍晚的临时内阁会议上,正式决定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,决议认为,即使自身未受到攻击,日本也可以为阻止针对他国的攻击而行使武力。

  所谓集体自卫权,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,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,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。简而言之,即一个联盟所有成员在其中一个成员遭受攻击时进行相互武装援助。联合国宪章规定,主权国家拥有“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”。这一条款成为美国和前苏联分别组建“北约”和“华约”的法律基础。

  《联合国宪章》、《旧金山和约》和《日美安全条约》都确认了日本在国际法上保有集体自卫权。可见,日本“集体自卫权”问题的焦点并不在于国际法,而在于其国内法和国内政治。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,制定的“和平宪法”最大特色,就在于其规定日本“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国际争端”和“不保持战争力量、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”。宪法对内具有优于国际法的地位,日本政府对上述逻辑进行解释的结果就是本国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。

  可见,在法理上,这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问题。
  当然,对于这样一个曾经强大现又强大的国家,周边各国,对此表示关切,也理所当然,都是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,美国表示支持。
  突破几十年的和平宪法,日本国内也有反对,甚至有人自焚,甚至有人怀疑安培,其动机是否更多是为了圆外祖父的毕生夙愿,完成“摆脱日本战败国形象”家族遗训。

  不管日本过去如何邪恶,将来还可能如何邪恶,那都是过去和将来。现在,日本如此强大,却乃一个非正常国家,想入非非,梦回正常,可以理解。无论从主权平等,还是从实力说话,都顺理成章,迟早的事。

  既然如此,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。
 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。如果,周边国家,担心故事重演,那么首要任务是打铁还要自身硬,喷几口唾沫之后,要认真审视自己的问题,过去为何挨打,将来如何不再挨打。
  这是我们从解禁集体自卫权这件事,应该再次绷紧发条的。我们不能意淫别人的羸弱和乖巧,只能不断强壮自己的肌肉。

  日本,是一个打得服的国家。

  2014.7.2于深圳

(0)

本文由 相聚福冈 作者:janson 发表,转载请注明来源!

热评文章

发表回复